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隐私政策

一、运营者与适用范围

杭州比特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比特云”或“我们”)重视您的个人信息保护。本政策说明您浏览 BitCloud 公司官网、提交产品或合作咨询,以及通过官网公布的邮箱与我们沟通时,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、方式、范围、保存规则和您的权利。

本政策适用于以 https://token.bitcloud.com.cn 为访问地址的 BitCloud 公司官网及其联系咨询功能,不替代该域名在官网发布前承载的独立服务所适用的政策。Token 平台、模型调用、付费服务及开源社区适用各自的协议和隐私说明。请核对您实际使用的服务;本政策不因域名相同而追溯改变此前服务的处理规则。

浏览公开页面或提交咨询均不要求注册官网账户。官网访客注册、社区互动及第三方访问统计尚未启用,相关安排见第十一节。

二、我们处理的信息及用途

请仅提供与咨询有关且您有权提供的资料,不要填写或发送密码、API 密钥、完整身份证件、支付账户或无关敏感信息。代表他人提供资料时,请确保已取得相应权限。咨询表单不要求上传附件。

咨询内容由获授权的人员处理,不作为公开留言或新闻直接展示。我们不会仅因您提交咨询,将您的联系方式用于公开展示、自动订阅推广或与本次需求无关的营销。

二、我们处理的信息及用途
场景信息范围使用目的
页面访问提供网页所必需的网络连接、页面请求信息及语言偏好返回页面、展示所选语言及维持网站正常运行
联系咨询姓名、电话或邮箱中的一项、咨询方向、需求说明;公司及国家或地区为选填理解需求、分配负责人员并回复咨询
提交与跟进提交语言、接收时间、回执编号、政策版本、同意状态、处理状态、必要备注及处理人员记录核对提交、内部交接及跟进沟通
防重复与限流请求标识、提交内容和联系方式的加密摘要、计数及到期时间;启用可信来源识别时处理来源 IP 并生成摘要防止重复保存、限制异常请求并保护咨询接口
邮件沟通发件地址、您主动发送的正文、附件及后续往来回复咨询、处理合作及个人信息相关请求

三、处理依据与您的选择

联系表单以您阅读说明后主动勾选并提交作为处理咨询信息的同意。缺少回复所必需的信息或不确认咨询用途时,无法完成表单提交,但不影响浏览公开内容。公司及国家或地区可以留空。

您通过邮箱主动联系时,我们在理解和回复该事项所必需的范围内处理来信。用途发生变化,或增加需要同意的信息处理活动时,我们会依法另行告知并取得相应同意。依法基于合同履行、法定义务等其他依据处理信息的,仅限于该依据允许的必要范围。

您可以撤回基于同意的授权。撤回不影响此前基于有效同意进行的处理;如无法继续使用回复所需的联系方式,我们可能无法继续跟进该项咨询。具体申请方式见第九节。

四、Cookie 与浏览器端信息

官网的多语言功能可能使用 NEXT_LOCALE Cookie 记住语言偏好,不通过该 Cookie 保存咨询正文或联系方式。现有语言 Cookie 未设置固定持久保存期限,具体会话结束及恢复行为由浏览器控制。您可在浏览器中查看、删除或限制 Cookie,清除后可能需要重新选择语言。

表单在页面打开期间暂存填写状态及本次提交标识,以便编辑和失败重试;不会主动将姓名、联系方式或需求说明写入网站自建的浏览器长期存储。刷新或离开页面可能丢失未提交内容。浏览器自身的自动填充与会话恢复由您的浏览器设置控制。

“发送邮件”调用您的邮件应用,是否发送由您决定;“复制邮箱”仅将公司公开邮箱写入剪贴板,不读取剪贴板内容。官网管理后台仅供授权工作人员使用,其认证会话不属于公开访客注册功能。

五、保存期限与删除

我们按照实现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短时间保存个人信息。通常保存规则如下;出现有效删除请求、目的提前实现或其他依法应删除的情形时,提前处理。

修改后台状态、添加内部备注或自动操作,不重新起算咨询资料的保存期限。咨询转为合同或服务履约时,仅对具有独立处理依据的必要记录另行管理,不自动延长整份咨询的保存期限。

信息到期或依法应删除时,我们将删除或匿名化。法律规定的保存期限尚未届满,或者删除从技术上难以实现的,除存储及采取必要安全保护措施外,停止其他处理。备份按周期轮换;恢复数据时,须重新执行已登记的删除或限制处理,避免已删除信息恢复使用。

五、保存期限与删除
信息类型保存期限及起算方式
咨询正文、联系方式、相关邮件及附件、跟进备注最后一次与咨询人围绕该需求的实质沟通后 12 个自然月;无后续沟通的,从提交日起算
同意记录与政策版本随对应咨询保存和到期处理
防重复提交标识提交后 30 天
临时限流计数限流窗口结束后 48 小时内清理
数据库备份自生成日起滚动保留 30 天
最少删除登记自登记日起保留 31 天,仅保存回执编号和删除/到期时间,用于备份恢复后的删除补偿
依法应留存的相关网络安全日志按适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期限保存;适用不少于六个月要求的,依法执行

六、委托处理、对外提供与公开

为运行网站、存储资料、备份及收发邮件,涉及委托服务提供方处理个人信息的,我们将明确委托目的、范围、期限和安全要求,并依法监督其处理活动。受托方不得超出约定用途使用信息;委托结束后,依法返还或删除相关资料。

我们不出售个人信息。向独立决定处理目的和方式的其他主体提供个人信息,或公开个人信息时,将依法履行告知和取得单独同意等义务;法律另有规定的,依其规定办理。不会把咨询表单的同意视为向任意第三方提供信息的概括授权。

因合并、分立、解散或破产等事项确需转移个人信息时,我们将依法告知接收方及联系方式,要求接收方继续履行保护义务。接收方改变原有处理目的或方式的,依法重新取得同意。

七、存储、访问与跨境处理

官网资料通过用于网站运行、咨询管理、备份和邮件沟通的系统保存和处理。我们对这些系统中的个人信息承担相应保护责任,并按本政策所列用途、保存期限和权限要求管理。更换基础设施或服务提供方,不构成扩大信息用途或延长保存期限的授权。

涉及将个人信息提供至中国大陆以外,或允许境外接收方访问相关个人信息时,我们将在处理前依法履行相应程序,说明接收方、联系方式、目的、方式、信息种类及行使权利的途径,并在适用时取得单独同意、落实所需保护措施。本政策及一次咨询同意不构成对未来跨境处理的概括授权。

点击外部社区或平台链接,会进入独立网站并由该网站处理相应请求;这不同于我们直接向其提供咨询资料。您向外部服务提交信息前,请阅读该服务的说明。

八、信息安全

我们采取与信息处理活动相适应的保护措施,包括后台身份认证、角色权限、输入校验、防重复提交、频率控制、备份及恢复管理,并限制工作人员按职责访问和处理咨询资料。可关联个人的加密摘要仍按个人信息保护要求管理,不因散列处理就视为匿名信息。

任何技术和管理措施都无法保证绝对安全。发生或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、篡改、丢失时,我们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,并依法履行通知及报告义务。您发现风险时可通过第十三节邮箱联系我们,请勿在报告中附上不必要的完整凭证或敏感资料。

九、您的权利及申请方式

您可依法提出知情与解释说明、查阅、复制、更正、补充、限制或拒绝处理、删除、撤回同意等请求;符合适用条件时,也可提出个人信息转移请求。无需注册官网账户即可申请。

请向 contact@bitcloud.com.cn 发送邮件,建议标题注明“个人信息权利请求”,说明咨询的大致时间、请求事项及回复方式。建议使用原咨询邮箱联系,或提供回执编号等有助于核实的线索;不要主动发送完整身份证件。为防止他人冒领信息,我们可能要求与申请相称的身份或授权证明。

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处理并反馈结果;需要补充信息或依法不能全部满足请求的,将说明原因和后续处理方式。申请不会因缺少自助功能而被拒绝。您可通过同一邮箱提出复核,也可依法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投诉、举报,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寻求救济。

十、未成年人保护

官网主要介绍面向企业及开发者的产品与服务,不专门面向儿童,也不要求提供年龄、身份证件或监护人资料。请勿在咨询或附件中提供无关的未成年人信息。

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需要咨询时,请由监护人先与我们联系,不要自行提交个人信息。发现未经适当授权收集的儿童信息时,我们将核实情况、停止不必要的处理并依法删除。开展专门面向儿童的服务前,将另行制定相应保护规则并取得必要同意。

十一、后续功能与新增处理

访客注册、社区互动及第三方访问统计尚未启用,本政策不表示已通过这些功能收集信息,也不构成预先授权。

如启用访客账户,将就注册和认证信息、必要登录 Cookie、可选资料、找回与注销方式另行说明。普通账户资料在服务期间按需保存,注销核实通过后 30 天内删除或匿名化;依法必须留存的记录分别管理。

如启用社区互动,将明确帖子、评论及作者资料的可见范围,以及互动、举报和审核记录的用途与期限,并提供内容修改、删除和申诉渠道。公开发布的内容可能被他人保存,删除不保证消除第三方独立保存的副本。

如启用第三方访问统计,将在启用前公布工具及提供方、信息范围、Cookie 或其他标识符、处理地点、保存期限和选择方式。统计明细按事件发生后 90 天的规则删除或有效匿名化;非必要统计提供适用的拒绝和撤回方式,不以拒绝为由限制基本浏览及咨询。统计不应包含咨询正文、联系方式、密码等无关信息。

新增功能以实际提供的专项说明为准;需要重新或单独同意的,在相关处理开始前办理。

十二、更新与停止运营

本政策更新时,我们会公布新版本及生效日期。涉及处理目的、方式、信息种类或个人权益的重要变化,将依法作出适当提示;需要重新取得同意的,不以继续浏览或静默更新替代。您可通过官网查阅本政策,并向我们申请了解与自身咨询有关的政策版本。

官网停止运营时,我们将停止相应收集,依法告知必要安排,并删除或匿名化仍持有的信息;依法需保留的部分按规定限制处理。

十三、联系我们

个人信息处理者:杭州比特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。

公司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景兴路999号10幢403-28室。

联系邮箱:contact@bitcloud.com.cn。

如对本政策或个人信息处理有疑问、意见或请求,请通过上述邮箱联系。来信仅需提供理解问题和回复所必需的信息。

十四、本政策如何生效

本政策更新于2026年9月18日,于2026年9月18日正式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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